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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施的《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LP)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对于供试品和对照品的管理提出了许多具体的要求,例如要求有专人保管、有完整的接收、登记、分发和返还记录等.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供试品的有效管理是保证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结果可靠性的关键因素,但是如何遵循GLP规范进行供试品科学、有效管理,可供借鉴的资料较少,在实际工作中笔者根据自身经验对如何做好供试品管理工作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