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NET平台B/S架构的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实践和思考——以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协同工作平台为例

来源 :江苏省土地学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ufo747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深入浅出的论述了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基本需求、设计理念、基本构架和主要模块功能;同时以常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自主开发的办公自动化协同工作平台为实例把所论述的理论形象化的展现;并且讨论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在实践中发挥的作用,同时对系统发展和完善做了进一步的思考。
其他文献
集体建设用地是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村庄、集镇、建制镇中权属合法、界址清楚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以及其它建设依法办理集体用地使用手续的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转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包括出租、转租、抵押、入股以及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流转行为。本文简述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重要性,介绍了目前集体建设
以常州市沿江开发区域为研究区,针对其产业结构优化阶段工业用地空间布局现状和存在问题,用GIS支持的空间定量分析方法对工业用地立地条件进行评价,探讨工业用地空间整合模式,提出了整合方案。该研究不仅对常州市沿江开发区域工业用地空间整合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亦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推广价值。
长期以来,我国的法律对地下空间的土地产权缺乏明确的界定,物权法的制定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契机,本文针对城市地下空间土地产权问题,从法规建设到操作性问题进行了探讨。
近年来,本县土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居高不下,2005年2006年均在20起以上,今年1-7月已发生11起,其中大部分为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引发的,在连云港市各县中位居前列,今后随着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和日常地籍工作的开展,还有继续增加的趋势。虽然通过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解决了争议,但少数败诉案件给行政机关造成了负面影响,带来了压力增大、行政成本增加等不利因素。因此,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土地确权
乡镇国土资源所处在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第一线,起着承上启下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工作情况复杂,工作任务繁重。当前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就必须全面加强土地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强化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提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其作用。
《物权法》实施在即,作为主要物权之一的土地,是它重要的立法客体。为适应《物权法》的要求,笔者在总结《物权法》中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对照当前土地登记制度,梳理出需要巩固和改进的两方面内容进行初步的阐述和分析。希望通过这样,来为《物权法》实施后的土地登记制度建设完善进行一些探讨。
如何处置改变土地用途为经营性用地成了十分敏感而复杂的问题,加上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存在差异,造成了各地在办理改变土地用途业务过程中出现了政策把握不准、处置方式混乱的问题。为此,深刻剖析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性质,准确理解和把握改变土地用途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确定改变土地用途处置方式,对提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土地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和重要的生产资料,“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在阶级社会里,土地关系是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今中外,历代统治阶级都非常重视土地的立法活动,建立土地所有权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土地已成为各项经济活动重要的载体,在土地市场中对集体土地产权的流转、权能的实现的要求十分迫切。但是现行法律的规定使得集体土地不仅先天的不足、而且后天受到种种限制。现实中,农村集体
近年来,由于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在农村中宅基地规划和管理上由于措施不力,管理滞后,以及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村民进城购置商品房后,将原来的宅基地闲置或私下交易,由此形成了管理上的混乱和产权等方面的纠纷。因此,如何加强对宅基地管理,仍是今天我们要探讨和研究的主题。
研究目的:对市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进行探讨,并提出实施方案。研究方法:功能分析法。研究结果:以徐州市为例,在徐州市城乡一体化地籍信息系统运行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功能需求,结合.NET技术、ESRI最新GIS组件产品(ArcGIS Server,ArcSDE),提出了基于GIS的市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方案。研究结论:提出的实施方案对于基于GIS的市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