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以审判为中心,是对我国长期存在的"以侦查为中心"刑事诉讼格局的批判和否定,由于案件事实和证据均依赖侦查起获,因此,要顺利实现从侦查到审判的"中心"转移,让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庭检验,就要切实强化对证据收集的指引工作。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与公诉部门均承担了该职能,但处于与侦查权对接最前沿的侦查监督部门具有公诉部门所不具备且符合侦查工作特点的优势,本应该在证据收集指引工作中发挥"中心"作用。但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