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萎缩临床误认外伤性硬膜下积液法医学鉴定1例

来源 :中国法医学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augh907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例伤者存在头部外伤史,但未合并脑挫裂伤或蛛网膜下腔出血等颅脑损伤,动态CT观察双侧额颖部新月形低密度影未见明显变化,且脑沟、脑裂增宽,不符合外伤性硬膜下积液的影像学特点,综合考虑应为脑萎缩的改变,其损伤程度根据其体表损伤情况最终评定为轻微伤。伤者年龄为53岁,已出现脑萎缩的改变。据报道,脑萎缩与年龄呈正相关,随年龄增加而脑萎缩程度愈显著,脑萎缩不但可发生在老年前期、老年期而且可发生在中青年期,35一39岁年龄组以后随增龄脑萎缩明显增加。因此,在进行法医鉴定时,无论是老年人还是中青年人,头颅CT发现颅骨内板下新月形低密度影时,都应考虑脑萎缩的可能,以免与外伤性硬膜下积液相混淆,导致错误鉴定。
其他文献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检察技术工作担负着运用技术手段审查鉴别证据、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职能,因此,技术部门应当以贯彻以上两个证据规定为契机,通过开展技术性证据的审查监督工作,为检察机关准确办理
颅脑损伤是活体损伤中最常见的损伤之一,其中部分以智能障碍为由提请伤残鉴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从一级伤残的极重度智力缺损到十级伤残的轻度智能减退,每级伤残均有涉及智能障碍,标准将智能缺损障碍分为轻、中、重度、极重度,以IQ的形式表达.由于IQ的测定受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导致其缺乏客观性.部分鉴定人对该部分伤残的认识掌握不一致,从而导
2014年10月18日12时许,何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后,被他人打倒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为正确审理此案,县人民法院委托对此次外伤与原颅脑陈旧性损伤在何某死亡中参与度进行法医学鉴定.
2015年2月15日,蒋某被发现在某县某村公路边头部受伤,遂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并报警,后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医于次日下午对死者尸体进行了解剖检验.本案例的亮点在于通过典型的对冲伤特征,确定死者头部外伤为减速运动所致,且外伤仅有枕部一处,为一次性形成,结合现场分析死者为背向跌倒或坠落形成,由此根据调查情况等资料综合分析可排除死者为他杀的可能。本案例中死者颅脑损伤在对冲部位出现更大的损伤而碰撞点出
被鉴定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伤后到当地医院住院治疗.硬脑膜骨化病因及发病机制目前不清。文献报道多与外伤有关,也有报道见于甲亢、硬脑膜动静脉痰者。本文报道的伤者是青少年,临床伤后多次头部CT检查能反应出硬脑膜骨化过程,笔者根据相关医学基础知识,结合CT影像学改变,对硬脑膜骨化形成原因及机制进行探讨。
外伤性精神障碍也称外伤性精神病,是指颅脑受到外力的直接或间接作用,引起脑器质性或功能性障碍时出现的精神障碍,平日伤害案件中均时有发生,青少年居多。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有关精神病伤情评定的仅有颅脑、脊髓损伤5.1.1重伤一级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一款条文;标准中第6.3条指出反应性精神病、瘾症等,均为内源性疾病,不宜鉴定损伤程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是指有明确的颅脑
我司法鉴定中心2013年2月-2016年11月受理的10例颅脑损伤案例作为本次的研究对象.所有10例颅脑损伤被鉴定人在受伤后3d内均进行MRI检查,由两名经验丰富的法医师进行阅片,观察序列包括T1加权像、T2加权像等.对颅脑损伤的被鉴定人采取MRI检查的效果显著,可有效分析其具体损伤情况,为法医临床检验鉴定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从而为案件的侦办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同一认定是法医人类学领域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随着CT检查技术的普及,CT片电子数据处理技术日趋完善,进行头颅CT片同一认定在现实中极具实际意义.根据大量的样本采集及数据分析,众多学者的总结研究证实,额窦具有高度的个人特异性,理论上认为额窦宽径进行同一认定正确率最高.同时头颅CT片额窦宽径易于观察和准确测量,相同被检查者重复测量的误差较小.且通过CT扫描多层面比较额窦的特殊形态也极具认定的价值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活压力的不断加大,因个人情感、精神心理、安全生产等因素导致的高坠案(事)件的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高坠死伤在自杀、灾害、生产事故中较多见,偶有通过其他手段谋杀后伪装成意外事件或自杀的报道.在诸多高坠案(事)件中,死伤者一般以成年人、青少年多见,也有幼儿意外高坠的案例,但新生儿他杀性高坠少见.本文通过一例新生儿他杀性高坠案件的报道,分析高坠案件的现场勘查和法医学检验要点.
本例本是一起简单的损伤程度和致残程度鉴定,但由于涉及多人先后两次的伤害过程,并出现迟发性硬脑膜下血肿这一特殊的伤害后果,给案件的鉴定带来较大困扰。鉴定中的核心问题在于该后果是否由外伤所致,是由一次还是两次外伤所致;如为两次外伤所致,当事人的责任又该如何划分等问题。本例颅内出血(硬脑膜下血肿)为第一次外力作用形成,出血后,出血部位发生系列病理生理变化,在此基础上遭受第二次外力作用,进一步加重了出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