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尸体解剖揭开死亡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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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尸体检验,死者左颞枕部可见头皮挫伤及周围头皮下血肿,相应处颅骨骨折线,脑挫裂伤,少量蛛网膜下腔出血,致伤工具符合钝性物类特征,侦查反映的铁櫈子是可以造成上述损伤的。根据尸体检验,死者面部损伤相对轻微,分析亦为钝性物体作用所致。死者因颅脑损伤后出现脑膜剌激征,在昏迷状态下呕吐致使胃内容物吸入气管、支气管、肺内堵塞呼吸道影响呼吸功能,死亡原因分析:应为吸入性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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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纹的个体识别在案件侦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案件中经常会遇到特征点少、残缺不全或模糊不清的指纹,因此通过对指纹进行DNA检验对案件的侦查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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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发生在公安机关监管场所,从该案的立案、起诉到依法判决,法医出具的对尸检报告的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书及对死者谢某生前伤构成“轻伤二级”的检验鉴定书,为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关键证据和技术支持,该案的依法成功办理,使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应有惩罚,保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平息了不良影响。增加了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及技术鉴定的公信力,体现了公平正义。
多年来,因法医鉴定引发上访案件多系非刑事案件,刑事案件中对死者死因多无异议,又加之因案件需要,部分鉴定内容大多保密,无必要向死者家属解释过多,而在鉴定非刑事案件过程中,重视结果而忽视过程,认为只要案件性质确定了,排除了他杀,自己的任务就完成了,而忽视了结论的科学性、客观性及对当事人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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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系因遗产纠纷对男性个体间是否存在叔(伯)-侄关系进行判别的亲缘鉴定。由于本案被鉴定人均为男性,其他已确立血缘关系的个体的生物学样本无法提供,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同一父系关系鉴定。Y染色体为男性特有,除在拟常染色区外,遗传过程中不交换重组,呈父系遗传。由于所有Y-STR连锁遗传,其所有基因座分型应视为一个单倍型。所以Y-STR在明确个体间是否存在同一父系亲缘关系的案件中有应用价值,但Y-STR有较高
被鉴定人伤前虽已存在高血压病史5年,有多发腔梗及轻度脑萎缩等器质性损害,但其伤前保留较好的社会活动能力,伤后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进展较快,伤后六月余先后出现智能、记忆力下降,肢体活动障碍,此阶段临床表现符合痴呆,虽然脑萎缩和高血压脑病的进展也可造成老年性痴呆或血管性痴呆,但在其病情进展通常十分缓慢,本例伤者病情在无外伤情形下,难以在2年左右内形成,因此伤者符合因外伤和自身疾病共同作用导致其脑组织及小血
挤压综合征是指各种机械性损伤导致肢体肌肉等软组织缺血、变性、坏死,进而出现以肌红蛋白血症、高钾血症、一过性血红蛋白尿、急性肾功能衰竭为主要特征的临床征候群.多发生为于地震等灾害事故,以及房屋倒塌、工程塌方、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中,也可见于肢体体表广泛性软组织挫作引起的迟发性死亡案例中.
通过本案得到以下几点体会:一是案件性质认定,其动机是什么?钱财?情杀?激情?仇杀?要考虑全面,结合现场和案情综合分析。二是案件现场勘查要全面、系统、客观。要对现场进行重建,以便进一步分析研究犯罪手段、过程等,为侦查提供方向。三是工作技术和侦查不能脱节,应及时沟通,反馈情况,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四是针对精神病患者,基层派出所应多与社区配合,建立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发现到医院就诊过并患有精神病症状的人员
组织病理学检验见胸部及右手食指、无名指表皮细胞核拉长呈流水状,呈栅栏样排列;心脏小动脉管壁细胞核呈流水状改变,符合电击病理改变。尸检见死者第4,5胸椎粉碎性骨折,背部相对应处软组织出血,左右第1肋骨及左侧第6-10肋骨骨折,双肺、心包、心脏及血管多发裂伤,肝脏、脾脏及左肾挫碎,损伤呈现受力方位一致性(背侧接触地面)、外轻内重特征,一次性巨大钝性外力作用可以形成,符合高坠伤成伤机制。死者喉室、气管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