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工程--浅谈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来源 :中国法学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北京市政协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ang583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从人民内部矛盾出发,讨论了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因素。旨在进一步排查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工作狠抓落实措施是任何一项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对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完善主体责任机制、预测预警机制、民意表达机制、调解工作机制、竞争激励机制。
其他文献
行政体制的滞后严重阻碍法治社会的建设,本文从行政体制改革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对我国以往行政体制改革的反思,对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立结构合理的体制,以推动法治政府的建设做探讨。
本文结合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就当前增强政府诚信的问题略作探讨,以切实落实《决定》之要求,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本文对建国以来死刑案件核准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做了详细介绍,中央21号文件明确提出将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法院。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就应当着重解决好观念的转变并围绕观念的转变进行相关制度的调整。从打击犯罪现象,公正执法,法制建设等方面做探讨。
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下,完善外来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做好对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从家庭和社会因素对外来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进行分析,对审判情况中遇到的代理人、量刑等问题做介绍,最后提出体系完善建议。
本文阐述了刑事和解理念的发展及其意义,并以2003年7月北京市刑事和解适用以来的状况为例,对其和解程序、指标及存在的问题作分析,为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及条件提出了建议。
我国司法制度实行两审终审制。死刑复核程序是在一、二审程序之外,专门针对死刑案件所设置的特别程序。针对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行使死刑案件核准制度改革方案,对其意义及注意问题做探讨。
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户口登记制度、户口迁移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和经济社会改革的深化,原有的户籍制度已难以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放宽户口迁徙的限制和条件,实现对人口分布的科学管理。完善户籍管理相关法律制度,把户籍管理纳人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本文对沈阳市利用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取得的显著社会效果进行研究。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法,深入调查研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本文拟通过对司法管理权与审判权、行政权关系进行研究,探讨基层法院的权力运行模式,从基层法院内部探索实现司法和谐的新途径。
本文对社会会律师的评价作分析,探讨了律师对于国家法治建设有的积极作用,并针对法律制度体系的不完善提出了见解,引出法律援助在法制建设和维护社会公平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