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律服务规制体制的变革--以2007年《法律服务法》为中心

来源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aifeng_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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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一个良好健全的法律服务规制体系,对于维持法律职业的繁荣,保证公众对法治的信赖,保障法律服务消费者的利益,意义重大。改革丌放以来,中国的法律服务业发展迅速,法律服务的规制体系也逐步建立,但从总体上看,尚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法律服务业的需要。英国新近通过的2007年《法律服务法》,其主要内容包括设立了一个独立监督机构的法律服务理事会,使得公共规制和职业团体规制之间的权力配置更为合理;设立了独立的法律申诉局,致力于为法律服务市场中的消费者提供一个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引入了可择事务结构,允许非法律人投资者和管理人进行法律服务市场,以增强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这些内容对于中国改革法律规制体系,合理配置政府和行业协会的规制权力,促进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具有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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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当前中国刑事政策中具有策略性的惩治政策,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目标。假释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在运行中也必须贯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这样才能更大程度上发挥假释制度的功效,促进受刑人员改恶从善,减少刑罚的负作用,化解矛盾,防卫社会。本文对当前假释制度在运行当中是否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行了调查分析,主要以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及清河监管分局1998年至2005年所押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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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至今已经2年多,我国的司法鉴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还有很多问题需要通过继续改革来解决。应当进一步实现司法鉴定机构的社会化,将侦查机关内部设立的鉴定机构从侦查机关分离出来,统一纳入国家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管理,面向全社会提供服务。通过标准化进行质量控制是解决司法鉴定问题的关键,应当引入IS0/IEC17025标准。应当实现司法鉴定过程的公开化;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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