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兽药作为预防、治疗、诊断畜禽等动物疾病的物质,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既要保障动物的疾病得到有效地治疗,又要保障对动物和人的安全。兽药已成为养殖业生产不可或缺的重要投入品,并为养殖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如果使用不当或非法使用药物,过量的药物就会残留在动物体内,当人食用了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后,会在体内蓄积,产生过敏、畸形,癌症等不良后果,直接危害人体的健康甚至生命。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有关兽药及药物添加剂的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了兽药的最高残留限量,但在实际生产中并未得到全面、有效地落实,有的生产企业、经营者为获取最大利润,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滥用或非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品,加大了消费者食用动物性食品的危险性。当前,影响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因素很多,一般来讲,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滥用或非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品,使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超标;人畜共患病的蔓延;重金属及生物性有毒有害物质的存在。目前,我国开始加强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兽药残留工作主要包括:加强动物产品的残留监测;修订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加强残留检测方法的研究;加快制订兽药使用的停药期标准。虽然我国在动物疫病防、检疫和兽药残留管理及检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一些主要的问题:主要有法律法规不健全;标准不完善;兽药使用混乱;检测能力不适应等等。针对以上几方面的问题,动物性食品安全管理应采取以下几方面主要措施:加强动物性食品安全立法工作;加强兽药使用管理;健全动物性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加强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动物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动物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动物性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动物性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