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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因其自身具有的独特功能已成为当代社会监督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它通过表达真实的民意,使权力受到民意的约束,从而克服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随意性、主观性和隐蔽性。在我国现阶段,舆论监督实质上是人民的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工具,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的监督。但在实践中,我国舆论监督遭到抵制和对抗的现象比较普遍,其应有的功能得不到充分的发挥。究其原因,从根本上来说,与我们的新闻管理体制有关,即舆论监督在我国大多要得到官方的事先认可。这种舆论监督的权力背景,可能会导致权力的扩张,进而使得公民的权利流失。换句话说,舆论批评秉承党政官员的意志会给新闻机构行使舆论监督设置难以僭入的死角。 基于此,我们认为,在我国实施舆论监督,必须妥善处理好舆论监督与党的领导、舆论监督与立法权、舆论监督与行政权、舆论监督与司法权以及舆论监督与名誉权的关系,改党和政府对新闻媒介的直接控制为间接监控,以防止舆论监督过程中自上而下的各种权力干预,避免新闻媒介的批评和监督具有行政和司法的功能,从而保持新闻媒介独立负责的地位和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舆论监督的保护机制、主流媒体监督与非主流媒体监督的协调机制、网络舆论监督的机制、舆情监督机制、舆论监督与其他监督的配合机制以及舆论监督的调控机制,使媒体由党主导、市场引导,为民众说话,监督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