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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转移支付制度是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一项内容,其目的是为了缩小地区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建国以来,中国曾实行了多种形式的转移支付制度,其中与卫生发展相关的就是专项补助形式的转移支付,这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各类专项拨款或补助.这种转移支付形式比较单一并且不规范,转移支付力度小,对卫生投入严重不足,虽然在一定时期对改善贫困地区居民的健康状况起到积极作用,但从长远看尚需完善.目前,中国卫生总费用、公共卫生支出、人均卫生支出等都与世界平均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而且卫生资源配置极不合理,致使中国居民的卫生保健水平存在很大差异,贫困地区的居民甚至得不到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191个成员国卫生体系绩效的评价中,中国的社会内部卫生费用分配的公平程度位列第188位.也就是说,在卫生费用分配的公平上,中国排在倒数第4位.卫生领域的这种不公平现象亟待解决,而一条有效的途径就是建立完善、规范的卫生转移支付制度.该文主要从理论上对卫生转移支付制度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想法,针对目前卫生转移支付状况和卫生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国内、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经验,试图建立卫生转移支付制度的理论框架并提出政策建议.全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提出建立卫生转移支付制度的理论基础,从公共财政支出内容和意义以及卫生财政职能和实现手段引申出卫生转移支付的概念与内涵,指出卫生转移支付的特点,明确卫生转移支付应实现的三个目标;第二部分对中国卫生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以及面临的主要卫生问题进行分析;第三部分提出卫生转移支付制度基本框架的构想,确立卫生转移支付的主体和对象,指出目前中国的卫生转移支付制度应该采用的形式和模式,卫生转移支付的分配办法以及建立卫生转移支付制度的配套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