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类诞生于土地,没有土地就没有人类,更没有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马克思曾指出,“土地即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是人类不能出让的生存条件和再生产条件。”而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土地对农民的作用至关重要,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在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建设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征用拆迁农民土地的需求呈现出日益增长的趋势,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和不完全失地的被征地农民。当这一群体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也就意味着这些大部分从出生便只从事过这一项可以被称作“工作”的农民丧失了就业岗位。对于他们而言,重新走进社会,走上工作岗位最缺乏的就是从业的技能和能保障其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障。这个群体逐渐变成游离于社会边缘的弱势群体,成为了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定和谐的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被征地农民问题,已经成为我们亟需解决的总要课题,理论研究者和政策执行者都给予了大量关注,但国家对此问题仍没有提出一个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为了清楚地了解被征地农民这一群体极其权益保护的实际情况,本文以城市化理论、马克思主义地租地价理论、政府职能理论、社会保障理论为指导,通过对九原区的实地调查,从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就业及社会保障等方面阐述了被征地农民权益保护的政策构成和取得的成效,发现在被征地农民的权益保护中尚存在征地补偿不够规范、安置保障不够全面、被征地农民参与表达机制不畅、农民参与程度较低等问题,进而分析了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受征地补偿政府监管缺位、安置保障相关配套措施匮乏、农民利益诉求渠道受阻、政府政绩观影响等原因影响的,最后从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建立相对独立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改善当前被征地农民权益保护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