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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的法治建设取自西方、师从西方,然而建立在西方传统法律文化基础上的法治始终不能在中国落地入户,从西方移植来的法律制度也不能很好地为国人服务,甚至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更好地发展中国的法治事业,真正地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治建设之路,这正是当下我国法治建设所面临的困境。对于如何解决这一困境,不少法学家认为要回归传统,从传统中探寻智慧以求帮助。而在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中,先秦法家是最早高举“法治”大旗的,他们以严格的“以法治国”著称,他们所提倡的“法治”思想中有一些内容与现代法治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契合。本文正是本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和以史为鉴的理念,在吸收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先秦法家的“法治”思想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从中找寻合理因子并加以改造利用,使其为我国现代法治建设服务。本文从四个方面进行了研究:第一部分从对先秦法家的概念入手,概括出先秦法家的特征,接着从经济、政治、思想文化三方面介绍了先秦法家生活的时代背景,为后面阐述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内容奠定基础。第二部分是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主要从先秦法家的“法治”理念及其关于法律制度建设的思想两个方面,对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分析。第三部分是对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评析。通过对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分析与评述,探寻出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积极因子。最后,第四部分是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当代价值。该部分以先秦法家“法治”思想中的积极因子为基础,从法治理念与法治实践两个方面阐述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当代价值。本文希望通过回归传统,通过对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的分析与研究,发现其“法治”思想中的积极因子,发掘其对当代法治建设中的价值,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文化基础与支撑,进而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