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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风险投资的研究始于二战后的美国,在美国目前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并成功的支撑了美国新经济的发展。我国对风险投资的研究虽然如火如茶,但是主要注重于外国风险投资经验的介绍、项目的评估与分析、创业板市场的设立等问题,而从微观的契约入手,对投融资结构、各契约主体及契约类型的研究不多.成熟的研究表明,风险投资是在双重委托——代理关系下运作的,它包括融资阶段和投资阶段,本文主要的研究范围划定为融资阶段。
风险投资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融资、投资和退出三个阶段。在融资阶段,两个交易参与主体——外部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前者无法了解后者是否努力工作,后者可能利用其在信息上的优势损害前者的利益,产生道德风险问题。
本文试图利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契约设计理论,探讨怎样的契约安排能够更有效地激励风险投资家努力工作,使其不会做出损害外部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本文借鉴了金永红等(2003)风险投资多阶段融资模型,指出并弥补了该模型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了使模型的假设条件更接近我国风险投资契约实践,在借鉴的同时对该模型作了几点改进,引入了风险投资家的社会声誉的概念,认为社会声誉是风险投资家在项目开始前积累的初始声誉,与该项目无关,改进后的模型更接近实际,也更有说服力。
最后本研究根据模型的结论,对我国风险企业提出建议,提出在社会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家的业绩档案记录和披露制度,即建立声誉数据库,这对实践中的风险企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