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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了政府主导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之路。现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处于过渡时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机制存在固有缺陷——市场失灵不断暴露出来。为弥补市场缺陷、培育有效的市场环境,需要我们在行政法治、服务与合作的现代行政法理念下,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等方式来规制经济主体的行为、完备我国的政府行政规制体系。政府规制的概念,与行政管理不同,其是指政府部门运用公共权力,以法律和法规为依据影响市场主体活动,在市场活动中实现市场资源的较优化配置的行为。是更符合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