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金融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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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金融领域扩大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金融风险透过外商投资进入我国的可能性随之增加,如何防范金融风险成为近年来的重要课题,通过风险防范确保金融安全也逐渐成为金融法追寻的重要目标之一。实际上,经过近几十年来世界各地此起彼伏的金融危机之后,可以说金融安全的战略地位已经被认可,金融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法律保障,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被世界各国所重视,近年来,我国对此也在不断展开研究和实践,该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发展的轨道上稳步前行。然而,我国目前并没有统一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而只有针对外商投资并购行为进行安全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并且我国也未对外商投资金融领域的安全审查制定规范。因此,现有制度安排难以满足我国维护外资领域国家安全的需要,更无法支持我国维护金融安全的迫切需要。鉴于我国在金融领域安全需求的迫切性和金融领域的特殊性与战略性,在现阶段应当针对外商金融投资行为制定安全审查规则,形成体系化的法律制度。因此,本文对我国现有安全审查制度进行经验总结,并结合他国的制度经验以及我国现实情况,提出了我国外商金融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立法建议,以期能够为我国制度构建与完善提供一定的建设性思路,为我国维护金融安全提供法律制度的保障。文章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外商金融投资的界定与安全审查制度构建的必要性。本部分以概念界定为切入点,透过外商投资概念提出对外商金融投资的界定,并结合金融领域的特殊性和金融安全的战略性,提出外商金融投资的特殊性,旨在明确对外商金融投资进行安全审查有其必要性。第二部分——我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演进。本部分重点探讨了我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发展过程,提出了改革开放至今该制度所经历的四个阶段,旨在明确我国制度源流,为制度现状分析提供基础。第三部分——我国外商金融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现状和问题。本部分主要分析了我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总体现状及不足,和我国外商金融投资安全审查的现实问题,提出尽管我国现有制度存在诸多缺憾,并且我国外商金融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尚未建立,但是存在制度构建的现实条件。第四部分——外商金融投资安全审查的域外考察与经验借鉴。本部分选取了美国、德国和澳大利亚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制度建设提供参考。第五部分——我国外商金融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立法构想。本部分在前面各部分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外商金融投资安全审查制度的构想。提出我国制度应遵循金融安全的价值目标,该目标包括金融主权安全和金融市场安全,还对我国制度建设框架提出建议,涵盖安全审查原则、主体、对象、标准、程序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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