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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舞弊行为是指参试者通过不正当途径参试、考核过程中在考核不允许的范围内寻求或者试图寻求答案,与公平、公正原则相悖的行为。目前,我国各类考试舞弊行为呈现高速发展态势,然而现阶段我国对此问题的各项立法仍不健全,尤其是我国现行刑法缺少关于考试舞弊行为的独立罪名,对于情节严重的考试舞弊行为缺少相应的法律规定,为有效遏制此种考试舞弊行为,必须健全现行的法律体系,本文将从刑法角度,探讨如何规制考试舞弊行为。 本文将简要介绍现有的主要考试类型和考试舞弊行为,对行为进行分类,分析行为社会危害程度,以期制定出考试舞弊行为入罪的标准。随后,再论述现有行政法规定与刑法规定之间的漏洞和衔接不善等问题,分析现有刑法罪名的内在不足,并列举出目前学术界关于考试舞弊行为的诸多争议。最后,通过参考历史上以及域外的关于考试舞弊行为的相关规定,吸收和借鉴先进的立法技术,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最终设计出考试舞弊行为入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