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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然辩证法”思想主要体现在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一书中。在学界,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思想长期以来受到广泛的关注,其中积极肯定者有之,质疑、批评者亦有之。当前,如何在回归文本的基础上解读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思想,显得尤为迫切。本文结合《自然辩证法》一书对如何理解“自然辩证法”问题做细致的论述,以期正本清源并回应关于自然辩证法的诸多质疑。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从梳理学界关于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理解出发,针对国外学者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批判,国内学者对于“自然辩证法”的理解,批评西马的观点和国内自然辩证法就是人化自然辩证法的观点。西方学者不承认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的存在,认为只有在社会历史领域才有辩证法,只有人的实践活动中才有辩证法,自然界不存在辩证法。国内学者针对西方学者的批判进行了回应,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仍存在带着有色眼镜看问题的情况,要扭转这种态势就要回归恩格斯关于“自然辩证法”的文本中。第二部分:阐述“自然辩证法”作为客观辩证法和作为主观辩证法的双重性质,论证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首先是自然中存在的辩证规律,然后才是主观辩证法意义上的辩证的自然观。自然辩证法首先是客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体现着事物存在的方式,客观辩证法在整个自然界中起支配作用。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事物辩证运动的反映,对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各种相互作用的、相互对立的运动进行反映。第三部分:主要论述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形而上学自然观的形成和特点以及形而上学自然观与“神创论”和“目的论”的联姻,对形而上学的自然观进行批判,分析形而上学自然观的瓦解历程。形而上学自然观以“自然界绝对不变”为中心思想,用凝固的、孤立的和机械力学的观点去看待一切自然现象,当涉及到事物本源问题时形而上学自然观就会向宗教神学靠拢。在18世纪下半叶,由于机器大工业的发展,自然科学领域取得诸多突破,才使僵化的形而上学自然观打开一系列缺口,向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迈进。第四部分:从对古希腊哲学中的辩证自然观到黑格尔的辩证自然观再到恩格斯的辩证自然观分析辩证的自然观的产生与发展,分析三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古希腊研究自然时凭借直观的认识和经验的分析,具有强烈的朴素唯物主义的色彩,缺乏对自然事物的深层次分析;黑格尔辩证自然观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之上,从精神上推演自然;辩证自然观考察自然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运动。并且从三个方面阐释辩证自然观对于理论自然科学研究的意义,证明“自然辩证法”研究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