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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系改革,确定了税收在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分配关系,但是当时的分税制改革并没有涉及到地方政府相互之间的横向税收分享关系。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跨区域经营企业逐渐增多,总部经济也日益繁荣,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税收收入与税源的跨区域合理分配则显得至关重要。然而数十年来,由于经济、社会、政策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各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距,分税制的弊端日益凸显,税收收入在区域之间的横向转移上升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税收收入与税源的不一致违背了税收的公平原则,还会引起地方政府为了吸引税源、发展经济而相互竞争,不利于缩小区域居民的收入水平差距、实现基础公共服务均衡化、推进地区间经济和谐同步发展的社会目标。研究税收收入与税源的背离、寻找解决税收横向转移问题的对策是当前政府和学者最为关注的话题,对于完善我国的分税制、健全财政税收体系、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而言具重大意义。本文首先梳理了税收的横向转移所涉及的相关理论,在此基础上界定了何为税收的横向转移;其次提出税收横向转移度的概念,并说明了本文选取数据所采用的口径,然后选取我国31个省市2008年至2015年的数据,测量了我国税收横向转移的程度,进而探究了造成税收转移的原因以及税收转移对经济的不利影响;接下来针对导致我国税收与税源产生背离的因素,介绍国外的区域间税收分配机制,为缓解我国税收在区域之间的转移提供经验借鉴;最后对完善我国的区域间税收分配机制提出建议,包括完善流转税和所得税的税制设计、制定产业优惠与区域优惠结合的税收政策、创建区域间的横向税收协调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