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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不断深入,金融业混业经营将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金融控股集团已成为各国金融机构保持和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战略选择。近年来,为适应入世后我国金融业竞争的新形势,金融机构及产业集团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要求愈加强烈。这对我国目前实行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形成了较大的挑战和冲击。因此,研究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模式,对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比较和研究了国外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几种主要模式及其相关国家采取的监管模式,通过对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模式分析,结合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特点和目前金融监管的现状,提出了我国应该选择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即必须走渐进式的发展道路,分阶段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在中、短期内实行由某一监管部门牵头的“伞式”监管模式,经过一定时期的探索和完善,在远期实行统一的功能性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