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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为普通法系的国家,所拥有的无效辩护制度有效地保护了刑事被告人的合法辩护权利,该制度在美国备受重视,但中国目前尚未建立相应的制度,也尚未对该制度引起足够重视。为将该制度介绍给国内学者及研究人员,本次翻译实践选取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2019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无效辩护的判决书作为翻译材料。本文的理论主要基于法律翻译界泰斗苏珊·沙切维奇教授的理论。沙切维奇教授根据文本类型理论区分了规范性和描述性文本,指出判决书属于描述性为主、规范性为辅的混合文本这一类型。此外,她提出了法律文本需要遵循法律对等原则,并体现出法律文本的法律意图。据此,本文将在沙切维奇教授提出的法律对等原则的指导下,使用异化与归化的翻译策略指导描述性文本的翻译,而采用异化翻译策略指导规范性文本的翻译。本次翻译实践着重从词汇和句法两方面进行分析。词汇层面,笔者对法律术语、普通词汇的法律含义和缩写进行了分析;句法层面,针对该判决书的难点进行梳理,分析了本判决书中较高频次出现的条件状语从句、分词结构和虚拟条件句,探索了法律对等原则指导下的判决书翻译中常用的翻译方法和翻译技巧。笔者希望通过司法判决书的翻译,一方面提高自身的翻译能力,另一方面提升无效辩护制度在中国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