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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议制度,作为我国公诉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建立与完善无走将对真正实现刑事审判的公开,并进而体现司法公正,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对于量刑建议和量刑建议权的界定,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实践界有着不同的表述。笔者认为,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向法院就被告人的具体量刑提出建议的一种诉讼活动,量刑建议权是检察机关对被告人的量刑提出建议的一项司法清求权。这一权力不属于法律监督权的范畴,不具有终局性。在我国,建立完善的量刑建议制度不仪是必要性的,而且是可行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它有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有助于刑事诉讼效率的提高,有助于诉讼当事人人权的保障等。可行性主要体现在它的建立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基础、政策蜷础、实践基础,并且符合国际惯例等。近年来,量刑建议在我国已有了广泛的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认识、制度及实践层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当事人对量刑建议权有误解,法律规定不明确,量刑建议的适用范围、运行程序缺乏规范性等,这些都影响了量刑建议的适用效果。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关于量刑建议的立法和实践为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有益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五个方面对我国量刑建议制度加以完善。一是正确看待量刑建议权的性质和功能,为量刑建议的有效运行构建认识;二是基础完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及实施细则,为量刑建议的有效运行构建法律基础:三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为量刑建议的有效运行构建外部环境;四是构建科学统一的运行机制,为量刑建议的有效运行构建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