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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长沙高新区也经过30年的快速发展历程,现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提出,一大批重点项目、重大政策纷纷落户湖南长沙,特别是2013年国家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湖南省作为国家战略构想的内陆核心经济腹地,充分发挥自身区位优势,全面对接“一带一路”倡议。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必将继续承担先行先试的引领作用,而发挥引领作用的关键就在于对自身管理体制的改革。本文以企业型政府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和产业聚集理论、有限政府理论为其理论指导,结合湖南对接“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的现实背景,对照“一带一路”倡议对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机构、科学配置权力、理顺运行机制等要求,发现长沙高新区管理体制与“一带一路”倡议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职能定位未能注重宏观调控目标,机构设置无法满足开放型经济的打造,管理权限无法实现激发市场活力的目的,行政运行机制无法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要求相协调等问题。经过分析,发现产生这些现实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高新区管委会缺乏对湖南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的全面认识、高新区管委会改革创新动力不足、权力重新分配方面存在利益保护问题,以及高新区管理体制法律地位不明确等。对比总结国内其他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经验,笔者认为,长沙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要坚持四个大的基本路径:一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宏观调控的手段,培育社会组织,调整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二是要优化组织机构,明确高新区的法定地位,进行大部制改革,推行合署办公,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三是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理顺各级部门间管理权责,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对市场的干预,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努力实现社会自治;四是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全面监督保障体系,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建设“官、产、学、研”相结合的统筹协调机制,优化人才引入、干部考核机制,提高政府内部的管理效率和服务供给水平。通过以上研究,笔者希望对长沙高新区在湖南对接“一带一路”倡议的新形势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所帮助,进而为我国其他高新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持续发展区域社会经济提供示范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