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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金融体系尚不成熟,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公开市场容量有限的环境下,银行信贷在企业外部融资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历史发展的因素,我国特殊的经济制度导致企业特定的产权性质,即国有产权与非国有产权。国有商业银行银行与国有企业共同的产权性质以及国有企业所承担的政策性负担容易招致预算软约束框架下银行对非国有企业的信贷歧视。在这一框架下,国有企业银行负债水平应当显著高于非国有企业。然而近年来部分学者发现国有企业的银行负债水平较非国有企业更低,这显然与信贷歧视假说不一致。为解释这一矛盾现象,厘清其背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