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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随班就读学生不断增加,其受教育的权利亦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的重视。作为“德、智、体、美”人才培养目标之一,体育教育的地位日益彰显。本研究旨在了解体育教师对身心障碍学生的态度现状,同时探讨不同背景因素的体育教师和其对身心障碍学生态度之间的关系,以及在职体育教师与体育专业学生对身心障碍学生态度之间的差异,为随班就读体育工作今后的发展打下理论基础。本研究通过查阅文献资料,使用PEATID-III量表,对北京市普通中小学的300名体育教师,以及北京体育大学、首都体育学院的300名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所有数据均经过了SPSS15.0软件的处理,得出以下结论:1.在体育教师十七项不同的背景因素中,在身心障碍学生的态度方面有非常显著性差异的背景因素为:性别、特殊教育学士课程;有显著性差异的背景因素为:教学经验自我评价;在身心障碍学生的态度方面无差异的背景因素为:年龄、任教学校类别、教学年限、教学经验、适应体育学士/硕士课程及研讨会、特殊教育硕士课程及研讨会、教学能力自我评价、行政兼职、毕业院校、毕业专业以及校代表队成员。2.体育教师对不同障碍类别学生的态度均表现为积极,其接纳程度依次降低的顺序为:肥胖/超重、身体病弱、学习障碍、听觉障碍、视觉障碍、肢体障碍、轻中度智障、情绪行为异常。3.在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十三项不同背景因素中,在身心障碍学生的态度方面有非常显著性差异的因素为:性别;有显著性差异的因素为:年龄、教学经验;在身心障碍学生的态度方面未呈现显著性差异的因素为:适应体育学士及硕士课程、适应体育研讨会、特殊教育学士及硕士课程、特殊教育研讨会、任教学校类别、教学经验自我评价、教学能力自我评价以及校代表队成员。4.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不同障碍类型学生态度由积极至消极的依次顺序是:身体病弱、听觉障碍、肥胖/超重、学习障碍、肢体障碍、视觉障碍、轻中度智障、情绪行为异常。其中对轻中度智障和情绪行为异常学生的态度为消极接纳。5.体育教师对不同障碍类型学生的态度均比体育教育专业学生更为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