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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世界”从艾布拉姆斯的“四要素说”(作者、读者、作品、世界)中剔除的话,那么通过研究剩下的三者之间的关系,不仅会对文本意义的诠释与探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且还能引起人们对创作与阅读的新思考。作者和作品之间存在意义交集,作品和读者之间存在意义交集,作者与读者之间存在意义交集,由此可以划出一个各有交集的三环。关于三环中的交集与空白,也各自有其意义。作者和读者的关系最为复杂,也最为有趣。同样身为主体,与作为客体的作品相比,作者和读者具有很大的能动性,因而关于文学活动的主动权的争夺也就在两者之间产生。作者不全然是一个无所不能的指引者,读者也不见得就是一个逆来顺受的接受者。作品意义的来源绝不是单一的,语言固然是根本原因,但作品的意义往往由作者和读者共同确定。怎样的诠释是合适的,而怎样的诠释又是过度的呢?作者进行了创作,确定了文本,那么最中心的意义是无论如何不能绕开作者的;读者作为接受者,并不是单纯地接受,读者是能动的,作品意义无法最终确定,但是会在读者的努力下不断广化和深化。作者的创作是作品意义产生的初因,读者的阅读是作品意义演绎的动因,作品则是为其意义的演绎提供一个客观条件。另一方面,文学活动中又出现了“无我”写作和“有我”阅读。“无我”写作的背后是更加厚重的“有我”。作者只有对世界有着更为深刻的体悟和洞察,才能够驾驭好作品,在“无我”中充盈着“有我”。同时,读者的阅读日益成为一种再创作,作者从作品中退出,读者带着自己进入作品。这时,读者就成为新的作者,读者离开自己的世界,进入作者的世界,更多的意义就此衍生。这时便会发现,文学创作也好,文学阅读也好,都应有一个“度”的存在。无我创作不是真的“无我”,同时也不能太“无我”,像罗布-格里耶的一些作品,阅读难度太大,实则已降低了其文学性。“有我”阅读很容易在过度诠释的路上越走越远,如果作品被滥用到实用主义乃至功利主义的极端,那就太可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