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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我国所有的上市公司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这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走向了一个新阶段。会计准则的修订是实现与国际准则趋同的结果,同时更好的规范了企业的会计处理行为,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的满足投资者、债权人等使用者的需求。为了有效地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新会计准则中发生了许多变革,同时新准则也被认为是高质量的。那么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其实施的效果如何,也受到多方关注,成为当前会计研究领域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从盈余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新会计准则效果进行了实证检验。本文采用规范研究的方法首先对有关于盈余管理方面的一些基本理论,主要有盈余管理的定义、动机、方式及经济后果等内容做了介绍。然后介绍了新会计准则中与本文内容相关的重要变化,以及新准则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抑制作用与可能出现的盈余管理空间。在文章的主体,即实证研究部分中,本文选择我国深市和沪市A股上市公司2005-2010年度数据作为研究对象。首先,采用频率分布法,通过对上市公司盈余分布特征的检验来识别盈余管理的存在性与普遍性。具体方法是,从直观上给出样本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布直方图,并对其进行χ2拟合优度检验。检验结果均拒绝了净资产收益率服从正态分布的假设,说明上市公司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其次,选用修正的横截面Jones模型来估计样本上市公司各年操纵性应计利润,并对其均值进行t检验,比较新旧会计准则下盈余管理程度的差异。检验结果可以证实我国上市公司在新旧会计准则下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盈余管理行为。最后,对基于具体利润项目构建出的盈余管理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实证结果表明,在具体的利润费用项目方面,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财务费用是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方式,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并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