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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从1986年正式建立运行至今,发挥了多方面的积极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失业保险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步伐不断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目前失业人员总量剧增,失业率逐年上升,现行失业保险制度暴露出种种不能满足需求的问题。面对这样的形势和压力,失业保险作为国家一项正式的制度安排,责任重于泰山。本文就是对于我国失业保障制度进行的反思,结合失业保险制度的演变和国外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对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的原则,目标进行了重新审视,并提出一些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进行研究,主要内容如下:本文在第一章首先从西方经济学上的失业理论入手,分析失业问题产生的背景及失业保险体制运行的机制,对国外失业保险的研究成果进行简单介绍。然后介绍了失业保险国内的研究进展。国内多数学者认为中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已经取得很大的进展,但仍有不完善的地方。学术界对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模式的选择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主张我国失业保障制度应该以失业保险为核心内容,提高失业保险金缴费率和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是完善失业保障制度的重点;有学者提出在我国不宜采用保险方式解决失业保障问题,应“通过对失业者的生活救济、就业培训等保障职能的分解,以就业服务为主,以资金保障为辅,由政府、企业及社会公益组织等不同责任主体分担,建立对失业的组合保障体系。”两种观点体现了不同设计思路,都有其合理的地方,但同时又存在很多问题。但考虑到我国现实情况笔者认为目前不应该废除失业保险制度,而应在对失业保险制度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的基础上,增加就业服务制度、社会救济等保障形式,近而使我国的失业保障制度呈现出立体化形态。结合国内外失业保险理论综述,本章对失业保险进行了理论界定,分别从失业保险的含义、特征和功能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以便以后的研究。现阶段,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非自愿性原因暂时失去劳动机会而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促进其再就业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特征主要表现为强制性、对象特定性、互济性、权利义务对等性、社会性和福利性。其功能主要表现为:失业保险在社会结构中具有“安全网”和“稳压器”的作用;失业保险是政府实行宏观调控的手段;失业保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提条件和配套措施。以第一章为基础,本文在第二章就国内外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进行了简要回顾。首先对失业保险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的一般过程进行了说明,失业保险从无到有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以慈善救济方式解决失业问题、民众自发地以互助方式解决失业及其导致的贫困问题、政府制定失业保险制度以解决失业问题。为下文研究方便,本文还对失业概念进行了界定,对世界主要的失业保险类型做了简单介绍。然后对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的演变进行了回顾。我国失业保险立法经历三次飞跃,从1986年的《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到1993年的《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再到国务院1999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无论从失业保险立法的基本法律概念,还是从具体法律制度来看,都有很大的改进和完善,并趋向于逐步与世界通行做法接轨,可以说,《条例》是我国建国以来最为完善的一项失业保险法规。进而介绍了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设的进步及所取得的社会经济效果。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自1986年建立以来,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面临众多新形势、新挑战我国失业保险制度也暴露一些问题:比如,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仍然有限;失业保险费率制度不够合理;失业保险基金筹集困难;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金额固定;失业保险制度的支出结构不合理;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也不合理;我国失业保障的统筹层次低等等。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安全制度,其对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的安定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如前文所述,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自1986年建立以来,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所以改革现有的失业保险制度以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势在必行。但为使改革顺利进行,我们必须确立一个正确的目标和科学的原则,这样所采取的改革措施才能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所以在本文第三章主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阐述了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应该遵循的目标和原则。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主要有强制性原则、社会性原则、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原则、适度的原则、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促进就业原则;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主要是经过努力,争取建设成为法律法规配套,覆盖广泛,基金来源渠道稳定,管理手段现代化和科学化,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有机衔接的完善的失业保险制度,既能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又能积极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本文第四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美国、德国、瑞典的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做法,总结了他们的经验教训。笔者认为我国可以从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失业保险基金收缴等方面借鉴他们的做法。第二部分,首先对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进行了探讨;在对我国失业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失业保险机制对我国的失业制度进行考察,分析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思路,进一步为我国的失业保险机制的完善提供一些建议:要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合理确定我国失业保险费率制度,改保险金固定金额发放方式为递减发放方式,精简我国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结构,失业保险资金管理和行政管理职责分开,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立法,尽快开征失业保险税,提高失业保险的社会统筹层次等。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安全制度,伴随着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改革,国内很多学者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过研究,也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进步和完善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中国大部分研究失业保险体制改革的文献多是采用描述统计性的方式,或是从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判断原则出发,对中国的失业保险体制进行分析评价。这些分析能够加强人们对失业保险体制的理解,同时也为中国失业保险体制的进一步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建议。但是这些研究较少涉及失业问题产生的背景,同时讨论失业保险体制的设计时也较少考虑失业保险体制运行的机制。本文将以较经典的失业理论分析为基础,进而探讨我国的失业问题,并利用现代失业保险机制对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进行考察,通过论文研究,为我国的失业保险机制的完善提供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