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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目标,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关系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新《公司法》第5条明确要求公司必须“承担社会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鼓励上市公司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对外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企业、政府、公众对社会责任愈发重视。然而“以利润为导向”的经营方式使企业消极对待社会责任,拖欠职工工资、安全生产事故等社会问题日益严重。“面向股东”的传统会计信息披露模式难以反映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因此,开展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基于以上考虑,作者选择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研究”这一课题。文章首先回顾了国内外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和实务经验,提出了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应该包括:企业对员工的责任;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企业对所在社区的责任;企业对政府的责任;企业对股东的责任;企业对环境的保护责任,并简单分析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动因;然后提出了几种适合我国不同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模式,文章紧接着从公司所有制性质、独立董事人数、独立董事所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资产负债率、主营业务增长率、净资产利润率这几个因素实证检验了江苏省04-06年的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水平;最后就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的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