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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实行科学、规范、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和重要环节,对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奠定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国各级的政协委员是通过提名协商的途径而产生的,是以界别的形式来开展各项活动的,从一定程度上来看,政协委员的产生本身带有很明显的欠规范、欠科学和松散性的特点,约束力较差。完善政协委员的遴选机制,规范政协委员的遴选过程,是做好政协的换届工作,优化政协委员的队伍组织结构,提高政协委员的各项素质,并且全面提升各级政协认真履行其基本职能,促进其行使职能的综合能力和基本水平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事实上,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其各项基本职能的主体,因此,一定意义上说,政协委员的素质就决定了人民政协的基本形象和信誉,而政协委员的水平也就决定了人民政协各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而目前很多地方的政协组织存在问题,对政协委员的遴选尚存在不足之处,为了更好的发挥政协组织的重要职能作用,必须要完善好政协委员遴选机制。本文主要是研究政协委员遴选机制存在的存在问题、主要原因与对策建议。首先找出了目前我国在政协委员遴选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从政协委员的准入条件不够严谨、政协委员的遴选程序不够公开、政协参与遴选过程不够及时以及政协委员的遴选方式不够健全等方面入手,分析了目前我国政协委员遴选机制的不足之处。其次,从政协委员遴选机制欠缺规范的组织推荐与群众参与机制、欠缺必要的监督约束与竞争引入机制、欠缺完善的遴选考察与公开公示机制以及欠缺规范的后备培养与新老交替机制等几个方面指出目前我国政协委员遴选机制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第三,从进一步完善组织推荐与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约束与竞争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遴选考察与公开公示机制、进一步完善后备培养与新老交替机制等方面,来找寻完善我国政协委员遴选机制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