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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产物之一,是在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的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尽管我国的信访制度历经修改、规范,已经日渐成熟,但就其主要的功能来看,仍然停留在作为政府的“缓冲剂”、“减压阀”,信访工作仍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化解个案的具体工作。而从政府沟通的角度来看,信访制度应具有参与功能、监督功能及预置功能等,但由于信访制度本身在运作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整体的自相矛盾,即逐步沟通与越级沟通、反映情况与解决问题、办理与协调、信访与走访等,使得作为政府沟通通道的信访制度,其功能受到严重的削弱。在参与功能发挥方面,由于上访者缺乏有效的利益表达机构,或者说由于素质、知识、认识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当前信访的利益表达仍然停留在简单的反映自身的个案上面,未能真正有效发挥利益表达的作用,从而也导致了利益综合功能的低下,使信访制度的参与有效性不高。在监督功能发挥方面,由于我国强大的行政体制的约束,民众的呼声很难受到行政首长的关注,民众对政府及其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督也仅是作为一种“不痛不痒”的参考罢了,也只有在政府认为事实已经到了一发不可收拾或成“骑虎之下”的情况,才会接受民众的监督。因此,在当前情况下,信访制度的监督效率不强。在预置功能发挥方面,尽管通过信访,上访者通过将自己意见与问题向政府反映,最后政府可能出台相关政策或作出某项决定,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预置功能,但由于在现今的中国,政府所做的大部分决策信息不是通过信访渠道来获得的,也就是说,中国政策的制定绝大部分是在系统内部完成的,因此信访制度的预置能力不大。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信访制度的政府沟通功能是比较低下的,要改变此种现状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解决得了的,这既需要各级领导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发挥民众参政议政的作用;也需要政府及其行政职能部门改变工作方式方法,从自身的角度出发,主动接受民众的监督;更需要的是各级领导要深入体察民情,改变不合理的部分,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党和政府的政策优惠真实地落实到民众的头上。具体来讲,要解决信访制度在政府沟通中的参与有效性不高、监督效率不强、预置能力不大的问题,就要正视当前的现状,结合境外类似信访制度所给予的启示及我国的国情,在参与功能方面,要进一步畅通渠道,为政策形成提供参考源泉;要确保“让人说话”,妥善处理群众利益;要创新方法,提高办理效果。在监督功能方面,要充分发挥民众的监督作用,时刻为政府拉“警报”;要充分发挥行政监督部门的作用,做到内部自律;要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增强透明度。在预置功能方面,要从善如流,按照善治的标准改革信访制度;要进一步提高素质,多渠道地推动信访制度预置功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