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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周颂》是周王朝祭礼仪式所用歌诗,被视为诗之“正经”,在周代诗乐教化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依史学界的观点,中国古代的王朝祭祀属宗教行为,因而,祭仪所用歌诗亦当属宗教歌诗的范围。本论文旨在通过对这类歌诗所用的祭仪背景及相关祭祀制度的追溯,考论周代祭礼歌诗的源起、创制主体、内容及形式特色,揭示形成这些特色的原因,并从仪式的角度讨论周代祭礼歌诗的仪式功能。
绪论部分全面回顾了《周颂》研究史,指出在《周颂》研究中存在的不足、本论文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及研究目的。概要介绍了周代王朝祭礼颂诗涉及的范围和基本内容。
第一章主要讨论周代颂诗的性质、创制主体、表演特色及形成此特色的原因。《周颂》是祭祀仪式上由可以交通神人的神职人员唱颂的告神歌诗,这是前人的共识。本章分析了周代神职人员的构成情况,重点考察祭主赞辞的祝官的职掌和职业特点,说明祝官是告神颂词的创制者,颂诗是祝官在仪式上告神的祝赞词,“大声呼告”是演颂的特点。
第二章全面回顾了周代祭礼仪式的构成情况,并重点考察了与歌诗表演相关的仪式环节。指出除了祭祀过程中告神祝祷涉及演诗活动外,在周代祭礼及其它仪式中,还广泛存在着以生发仪式义理为目的的“合语”之礼。“合语”的内容主要包括“道古”,即唱赞祖先功德以及赞扬祭祀过程、劝诫时王等。本文通过论证指出,这些内容与大雅中祭祖“史诗”以及若干作于西周后期的讽谏诗等有对应关系,据此可以证明雅与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对应。从表现方式上看,颂以呼告为主,而雅以吟诵为主。
第三章对被誉为“四始之极”的《周颂·清庙》及《维天之命》、《维清》三章进行全面考察,通过仪式乐舞的规定、三章的创制背景、文本中“对扬”与受命礼的对应关系等的考证,证明《清庙》三首同是用在洛邑建成、周公致政成王并以此告祭文王的仪典上的歌诗,通过祭祀告神受命,强化了君权神授的观点,神化了宗法统治,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四章通过考察周代祭礼颂诗的仪式功能,揭示颂体诗内容多样性的原因。《周颂》中不唯歌功颂德之作,也有践阼登基之作,农事诗等。这些歌诗分别用于旨在加强业已存在的秩序和价值的强化仪式,及旨在助人渡过危机和困难的转换仪式中。这些歌诗具有社会整合功能、行为规范和心理调节功能等。周初功成治定制礼作乐,颂诗即是治礼作乐的产物。这些歌诗多是为了告功而作,属于强化仪式用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