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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农业补贴的主要形式,国家从2004年开始对农民实施粮食直接补贴,粮食直补在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方面发挥了积极性作用,但是实施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以何为载体;以何为操作主体;补贴资金的来源和数额;与其他农业方面的改革的关系如何等等,都需要我们对改革的方式和效率予以深入研究。西方发达国家大多对农业采取高保护措施,将原来的价格支持调整为符合规定的直接收入补贴等补贴方式,没有降低对农民的补贴力度。大多数学者都赞同实施直接补贴,开始工业反哺农业,但粮食补贴并不能代替价格支持,应坚持稳定农民收入的政策目标,将粮食购销放开与直补同时进行,以调整风险基金为突破口,而且仍然要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
粮食补贴方式大体上经历了5个阶段,各阶段都有不同的侧重点,根据从费县、阜南县、来安、天长等地的调研中,粮食补贴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缺乏合适的操作主体;参与部门本位主义严重;补贴程序复杂;可能对农业增长造成负面影响,也可能出现过度补贴;影响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等。
建立有效的农业补贴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思路和对策为:1.直接补贴与价格支持结合使用。2.赋予粮食行政部门对粮食的调控、监管职能。3.坚持对风险基金的结构进行调整。4.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5.以立法形式确定农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