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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而在地方债试点之前,我国的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能发行政府债券,城投企业债券的出现就是为了规避法律的限制,而采取的一种新的政府融资模式。它对于解决地方政府资金短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随着近年来我国的城投企业债券大规模发行,有关城投企业债的风险也引起了投资者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关注。随着偿债高峰的来临,加强城投企业债券的风险及其防范对策研究成为我国城投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当务之急。
本文以我国城投企业债风险存在的原因及风险防范对策为主要研究内容。文章首先对城投企业债相关的理论进行了研究,界定了城投企业债的性质,然后对城投企业债的产生和发展过程进行了简要概述,并运用2009年至2010年的城投企业债发行数据分析了我国城投企业债的发行现状。之后为了从根源上把握当前我国城投企业债存在的主要风险,文章第四章先用案例分析的方式对我国城投企业债当前的发行模式进行了研究,随后根据发行现状和当前发行规模等,通过规范和实证的方式对我国城投企业债风险存在的原因进行了论证和剖析,其原因主要包括发行与监管缺位、信用体制不完善、发行规模过大、整体资产高估、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不成熟等。文章最后在借鉴美国和日本市政债券的风险防范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城投企业债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提出了相关的风险防范对策。
本文认为我国应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城投企业债市场,并在城投企业债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建立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