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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行村民自治过程中,如何解决国家权力与村民自治权的冲突,如何在国家控制管理农村社会和村民自治的张力中达致平衡,是当今法学和社会理论中关于国家和社会关系问题研究的重大理论课题。不断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客观地审视现行村民自治立法的得失,确立村民自治的正确理念,构建适合我国村民自治的法律体系,是我国村民自治立法的重要任务。目前学者有关村民自治立法的研究,几乎都是在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框架内论述,笔者尝试突破旧框架,探讨新的村民自治法律体系。 文章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概述中国农村社会70年代末期的经济和政治发展实践,推动了国家农村管理模式变革,引出本文论述课题。第二部分,简述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实践探索过程,分两个层次论述农村村民自治产生和发展的五个阶段、村民自治组织和运行机制的实践探索。第三部分,对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理论再认识,分三个层次论述村民自治权的立法空位、对村民自治权的理论再认识和对村民自治权的再定位。第四部分,论述村民自治的立法和制度完善,分三个层次论述村民自治与国家立法的关系、村民自治地方法规规章、村民自治的制度建设。第五部分结束语,作者归纳了文章论述要旨,提出了值得继续深入研究的一些村民自治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