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对新邵县结核病防治机构确诊为初治阳性的结核病患者实施控烟,评价对他们的干预效果,为结核病防治与控烟的研究提供科学依据。方法:询问并登记在20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经新邵县结核病防治机构确诊为初治阳性的结核病患者的烟草使用情况、吸烟有害知晓和态度情况、吸烟习惯等进行登记,并给予控烟干预,在控烟干预半年后随访登记人员,并再次进行吸烟情况、吸烟有害知晓情况的询问和记录。结果:本次研究完成调查106例患者,控烟干预前后,结核病患者的吸烟有害知晓率(x2=151.548,P=0.000)、坚持戒烟率(x2=40.462,P=0.000)、对医生劝告戒烟的接受率(x2=8.923,P=0.000)比较有统计学意义。控烟干预后的吸烟有害知晓率高于控烟前,并且达到100.0%;控烟后的坚持戒烟率(87.5%)高于戒烟前的(46.2%),对医生劝告戒烟的接受率控烟后高于控烟前。在是否愿意劝告家庭人员不吸烟的项目中,控烟前和控烟后的比较没有统计学意义,控烟前和控烟后均为100.0%。控烟前和控烟后结核病患者吸烟的情况比较有统计学意义(x2=62.810,P=0.000),控烟前和控烟后的吸烟率比较有统计学意义(x2=49.892,P=0.000),控烟后的吸烟率低于控烟干预前;控烟前后已戒烟时间(t=2.183,P=0.037)和每天吸烟支数(t=7.925,P=0.000)的比较有统计学意义,控烟后的戒烟时间高于控烟前,控烟后的平均每天吸烟支数小于控烟前。结论:新邵县的结核病患者控烟干预后的吸烟率下降;结核病患者的吸烟有害知晓率得到提高;患者坚持戒烟率的提高;对医生劝告戒烟的接受率提高;控烟前患者的吸烟时间和吸烟量是控烟效果的影响因素。应对初治阳性结核病患者进行控烟干预,以达到更好的结核病患者临床治疗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