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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海上石油运输快速增长,与之相伴的船舶油污事故不断增多,船舶油污事故造成的损失趋扩大。船舶油污损害的赔偿范围问题成为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所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我国海域船舶油污事故频繁发生,给我国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的财产,由于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在规定上不甚明了,给实践带来诸多不便。本文分析了国际层面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范围、美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范围和国内法下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范围,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范围划为清污费用、财产损失、结果性损失、纯经济损失和环境损失几种主要类型,分别深入论述了船舶油污赔偿特有的清污费用、纯经济损失和环境损失三部分。在船舶油污产生的清污费用部分中分析了实际清理油污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强制清污行为的性质和清污费用的具体表现形式。在船舶油污产生的纯经济损失部分中,表述了纯经济损失的概念,分析了纯经济损失是否应当赔偿;分析了纯经济损失的具体表现形式,讨论了纯经济损失的索赔标准。在船舶油污产生的环境损害部分中分析了复原措施费用和无法修复的环境损害和恢复费用过高的损害都的赔偿;分析了研究费用的赔偿和补偿性恢复措施赔偿的不宜之处。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范围的明确有利于实践中索赔的进行,同时对我国将来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立法起到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