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兵制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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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兵制是唐、宋兵制发展沿革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它承续了前朝发展之惯势,并为北宋军事制度的创建奠定了基础。关于唐、宋兵制,学界前辈已多有研究,成果极为丰硕。相较之下,专就五代兵制展开的探讨尚少。本文将从制度规定与社会现实的双重视角,观察与审视五代兵制,力求探寻其发展沿革之大致轨迹,军队构建、统御与管理之方法,分析其特点,定位其在由唐至宋兵制发展历程中所处的位置。在具体操作中,笔者将谨依兵制内涵,结合五代置军实况进行论述。文中不妥及谬误之处,恳请方家、前辈批评指正。   上编五代军队的设置与沿革   五代军队按其领属体系可被分为直属于中央朝廷的禁军与以及受制于地方节度使、刺史的地方军。其中,禁军之制的发展,是此历史时期内兵制发展沿革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五代禁军的设置与沿革   禁军系统在五代时期呈现了一个整体向上的走势。就制度层面而言,其发展最为充分,趋于完备。五代禁军之内又包括三大系统,分别是六军、侍卫亲军与殿前军。   六军是最古老的一种建制,它发端于西汉的南北衙。唐时,南衙诸卫业已衰落,而北衙六军则发展成为禁军体系中的重要一系。五代诸帝依照唐朝故事,中央沿置六军。后梁六军有左右羽林、龙虎、神武、天威、天武与英武军,总计六个军号,十二支队伍;后唐至后周时,六军完全恢复了唐时军额,始终为左右羽林、龙武与神武军。后梁开国,在构建自己的六军体系时,将帅皆任以勋旧,兵卒则出于宣武镇兵,其后诸朝在构建禁军的过程中皆效仿之——以皇帝旧时之亲从部队升入禁军。五代时,六军职责则扩大为对内跸卫皇帝,对外参与征伐。在后梁、后唐时,六军尚极具战斗力,是为禁军中的主力部队。转至后晋,六军逐渐丧失了实战能力,地位急剧下滑,中央不再设置“判六军诸卫事”,六军统军亦少有兼领节镇者。及其后,后汉、后周虽继续保留六军之额,但其已然沦为彰显帝王气象的工具,六军武职成为一种虚衔。   侍卫亲军是五代禁军之中建制最为完备、地位最为重要的一支。与六军情况相若,它们亦曾为藩镇节度使的亲从兵,伴随节镇登基称帝,其完成了从藩镇兵到中央禁军的转属过程,而它们的私兵属性随之发生了根本转变。五代侍卫亲军的职责亦不限于戍卫帝王,它们同时征战四方,驻守各地,等同为国家的正规军与常备军。后梁至后唐庄宗时,侍卫亲军设置较为芜杂,军号繁多,系统不清。梁时,侍卫亲军有龙骧、天兴、广胜、神捷、神威、拱宸等;庄宗朝,侍卫亲军复有捧圣、从马直、马前直、长直等。后唐明宗登基后,对侍卫亲军予以大举梳理,使之依照兵种划分为侍卫亲军马军与侍卫亲军步军两部,侍卫马军以捧圣为核心,侍卫步军以严卫为主力。明宗驾崩后,侍卫亲军的此上设置模式仍然得以保留。后唐末帝时,改捧圣为彰圣,严卫为宁卫;后晋开国,复改两军为护圣与奉国;后周时,以龙捷对应侍卫马军,虎捷对应侍卫步军。这种置设一脉相承,至北宋建国,仍在延续之。   六军衰落后,禁军之中,日渐形成了侍卫亲军独大的局面,这既极不利于统治者对侍卫亲军施行有效控制,亦实际影响了侍卫亲军战斗力的发挥。自后汉隐帝时始,殿前军一系就在悄然萌芽,经后晋、后周太祖建设,最终在周世宗时代得以迅速崛起为禁军之新主力。亦是在柴荣的倾力整饬与扶植下,殿前军最终取得了与侍卫亲军并驾齐驱的地位。高平之战后,散员、散指挥使、内殿直、散都头、铁骑与控鹤等军被正式划归殿前军系统。其中,控鹤军在转属殿前系统之前,始终是皇帝的近卫军,亦因其职责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地位的特殊性。   第二章五代地方军设置与沿革   五代地方军的构成较为复杂,其主体是受制于藩镇节度使与诸州刺史的地方武装,具体说来有牙兵、亲兵、外营兵、外镇兵、州兵与乡兵等支。其中,牙兵与亲兵是藩镇部队的核心。就创建次序看来,牙兵先于亲兵,亲兵正是为了牵制牙兵而创建的。但二者皆源于节镇对治下百姓的征募,它们同由节度使构建,受其豢养,归其节制,对其负责,属性上亦皆为节镇私兵,因而,若非牙兵与亲兵彼此攻战,则界限模糊不清,难于详辨。五代前期,藩镇私兵势力强盛,较有名气的牙兵(亲兵)有银胡(革录)、定霸都、厅子都、落雁都、横冲都、铁林都与银枪效节都等。他们随主帅参与争霸战争,胜者被擢升为禁军,败者或被收编、或遭屠灭。外营兵不直接戍卫节镇,而是屯于子城、罗城之中。外镇兵分布于藩镇辖下各支郡,是为藩镇势力的延伸,其亦为中央朝廷重点压制之对象。州兵负责境内治安,然其整体战力较弱。乡兵多由朝廷抽点百姓而成,但不具备正式编制,战中充当主力军之后备,平日亦偶见保卫乡里。五代地方军之整体发展势头恰与中央禁军相反,特别是直属节镇的武装力量,更加呈现出明显的衰弱态势。其原因既在于争霸战争的自然淘汰,亦在于中原王朝对藩镇兵力的持续打击。   下编五代军队的构建、统御与管理   五代军队的构建又可被大致划分为“人员构建”与“组织构建”两个方面。在人员构建方式上,士兵的集结手段是其核心内容;而在组织构建方式上,各级军队的编制层级是为考察重点。基于军队的构成方式与组织层次,军队的统御模式相应产生,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五代诸军之间与军队内部逐级节制的方法。对五代诸军之具体统御方式进行辨析与考察,将有助于进一步明确五代时最高军权在谁手中、如何行使,诸军的属性,以及军队私人化问题是否真实存在等。军队的训练与军法皆为兵制内涵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们同属于军队的具体运作与管理方式范畴,而军事供养实为其基础,笔者将一并予以考察。   第三章五代军队的集结   强征与召募是古代中国构建军队时惯常使用的两种基本方式。因而,在探讨唐、宋兵制时,军队的集结方式问题往往特别引人注目,似乎“征兵”与“募兵”恰是区分唐、宋兵制的基本标志。但实际上,无论“征兵”抑或“募兵”都只是聚集兵众的具体方法而已,尽管其对国家政治与局势影响颇深,但却仍属“手段”范畴,不涉根本。五代时,在构建新军的过程中,主将会视乎具体情况,选择对应的集兵之法,或强征百姓,或召募丁壮,各种手段交错使用,不拘一格。事实上,“征”与“募”各有利弊:“强征”虽可省却物质上的直接付出,但其每每烦扰百姓,既不利于社会生产、社会安定,亦无助于军队力量的大幅提升,徒然增加了人民的苦难;“召募”虽可有效避免上述弊端,但在实际执行中亦存在种种问题。首先,藩镇竞募士兵以抗中央,不利于国家的安定。其次,募兵标准仅以身体强健为要,不计其它,致使兵员凶悍有余,而守纪不足,更加难以节制。再次,募兵对象不计出身,强匪悍盗得入军中而逃避惩治,这在践踏国家律法同时,亦扭曲了百姓的价值观念。此外,在五代集兵过程中,始终表现出较为强烈的强制性,即便是召募,往往亦黥面涅颈。士兵一经入伍,则丧失了对于去留的自由选择权。   第四章五代军队的编制   五代诸军以禁军为主体,因此,欲探求此时期的军队编制,亦当选取禁军为主要参照模本。在通常情况下,五代禁军之最高一级组织编制为“军”,此军级编制皆拥有专属军号;××军之下为“厢”,五代禁军普遍分以左、右两厢;厢下复称“军”,但此军级编制多没有独立名号,而以第一军、第二军……称之;军下设有“指挥”;指挥之下辖有“都”;都下为“队”。五代时,诸军编制很不齐整,一厢之下多辖若干军;一军之下多置数十指挥;一指挥大致拥兵三五百人;而都级编制更常被混同为藩镇牙兵(亲兵)之第一级军级(拥有独立军号的)编制,亦偶见等同于“厢下辖军”的情况;队当为五代诸军的基础编制。   第五章五代军队的统御   五代时,皇帝是禁军的最高统帅,而割据节镇是其牙兵与亲兵的实质领袖。他们分别通过“以臣卫君”、“以兵卫将”和“以子卫父”三种方式来统御部队。   “以臣卫君”是指枢密使对宰相谋划军机权力的侵夺。五代时,诸朝沿置枢密院,以文人或武将担任枢密使,枢密使参谋军政,筹备物资,遥领节镇,甚至不乏直接领军作战者。五代禁军受枢密使调配,而枢密使复以人臣身份听命于皇帝,枢密院由是成为帝王设在朝中的军事指挥部。   “以兵卫将”是指五代诸军内部通过对武将的逐级任命与节制,最终达到主将控制与管理整支队伍之目的。因禁军分为六军、侍卫亲军与殿前军三部,其武官设置亦略有不同。六军系统由“判六军诸卫事”总领,其下诸军各设“统军”分掌本部军务;侍卫亲军由都指挥使、指挥使、都头(军使)、队长等进行逐级节制;殿前军则领于殿前都点检、殿前都虞候与殿前都指挥使等。待侍卫司与殿前司先后建立,即作为中央官署分领侍卫亲军与殿前军事务。此上统御系统中,尤以侍卫亲军的设置最为典型,其武职不仅在六军、殿前军中可见,甚藩镇部队亦与之相若。军中上级为将,下级为兵,五代通过层层武官逐级管理,构建了严谨的“以兵卫将”格局。   “以子卫父”是五代藩镇部队中常见的统御方式。其时,割据军阀与其麾下亲将之间每每通过所谓的“收养”行为,构建起一种虚拟的父子关系。这种假父子关系的建立与真正的收养相较,独具特色,它绝非源自人性的善良,而实出于割据节镇笼络军将、控制部队的需要。事实证明,“以子卫父”的统军办法确实开掘了部分将领的孝义之心,提高了其对于主将的忠诚度,聚拢与培养了一批军事将领。但“以子卫父”统御模式亦产生了一系列深远的负面影响。而其作为军阀统御私兵的手段,随着私兵日渐退出历史舞台而最终消弭殆尽。   第六章五代军队的管理   五代的军事训练可大体分为对士兵个人军事技能的训练以及对军队整体协同作战能力的训练。前者主要通过“召募”兵卒时的择选来完成,而后者主要以主将校阅的形式来体现。五代时,战事空前频繁,诸军皆在疲于应战,军事训练极度废弛,素为史家所诟病。其时,官方亦设有教练使,专职负责训练兵戎,但其多不务本业。致使五代士兵个体与军队整体的战斗能力难以改观,强者固强,弱者延弱。   军法是将帅在管理军队时的参照标准与行为准则,更是每一个士兵皆需遵守的至高纪律。虽然,五代时还未有一部专门规定军事法律法规的成文法。但在现实军事生活中,五代军中确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我们且称这些规矩为军法。五代军法有如下两大特点:其一是规定本身的极端严酷性;其二是军法执行过程中的极端混乱性。两相结合的结果则是主将肆无忌惮地生杀予夺,而底层士兵之现实处境更为艰难。   赡军即是指对军队的供给,五代之世,供养诸军往往被统治者视为的首要任务,同时这亦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未尝得以良好解决。由是,五代历史上,一方面,频频出现军事供给每有不足;而另一方面,国库亦动辄空虚。造成此上现象的原因很多。首先,五代军队的开支项目极多,主要包括有兵仗、战马的供给;士兵衣物、口粮的发放;军队出军前与还师后的赏赐;阵亡将士的抚恤;立功奖赏等。其次,五代军中滥赏滥赐成风,兵骄将悍,军队临阵甚公然与主将讨价还价。五代时,军事供给主要有四个来源:国库开支、藩镇供给、主将私产、战中劫掠。而无论以何种途径赡军,最终都要归于对百姓膏血的压榨。五代时,兵祸连年,灾害频生,人民生活痛苦万状,而军阀仍广置队伍,多方箕敛,这是五代赡军问题无以解决的根本原因。   附论五代军人的地位与处境   军人是兵制施行与发展沿革的核心主体与受体,其地位与处境恰能从社会现实的角度印证制度本身的得失。五代时,军人的地位有如下突出特点:首先,五代各阶级、阶层军人的地位与处境迥然相异,表现出悬殊的级差性。其次,五代军人整体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与兵将个体的社会处境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甚于相悖。最后,五代军人的地位与处境存在着巨大的不确定性与不稳定性。此上三个特点,亦造成如下后果:一则五代兵将整体素质急速下滑。二则兵源更加紧缩,兵士供求矛盾进一步加深。三则加剧了时局的不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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