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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的企业竞争都愈发激烈,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稳健发展,股权激励作为一种中长期的激励——约束机制被越来越多上市企业采用。钢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钢铁行业面临着国内钢材综合价格指数持续走低、传统钢铁产品利润遭稀释、产能过剩、同质化竞争日益激烈、出口贸易摩擦大等问题,钢企发展疲软,部分钢企开始落实股权激励政策。宝钢股份作为钢铁行业的龙头企业,同时也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2014年率先开始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年又成功推出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有效期都为五年。宝钢股份在股票激励方案设计上具有一定创新性和科学性,采用了多种类型的业绩指标,包括绝对数标准和相对数标准,考核方式方面既有自身纵向业绩对比,也有同行业的横向业绩对比,考核条件较为严格,激励性大于福利性。因此,本文将宝钢股份作为具体研究对象,运用案例研究法从财务绩效和非财务绩效两个角度详细地研究宝钢股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的实施效果,财务绩效角度具体包括对宝钢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别进行自身纵向和同行业横向的对比分析,非财务绩效角度包括从短期市场反应、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和人力资本这四个方面来研究实施效果,综合得出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明显改善了宝钢股份的盈利能力和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提高了管理层对企业研发创新和人力资本的重视程度,但是,在提高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和降低高管离职率这些方面的效果则并不明显。接下来,评价首期股票激励方案的要素。最后,引入介绍第二期股票激励方案,对比分析出第二期方案的创新点和改进之处,希望通过对宝钢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实施效果的研究,再综合前后两期方案的设计亮点和经验,能为同行业钢铁企业甚至其他行业的企业提供一些在设计和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时可以借鉴、学习的思考和经验,使股权激励实施效果评价的理论有更丰富的完善,并且在企业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实践,发挥出最理想的积极作用,助力我国企业更好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