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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负债已成为当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从全国范围来看,不仅仅是西北部贫困地区的乡镇,即使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广东省,乡镇负债问题也不容忽视。乡镇负债面广、量大,不但影响乡镇政权的正常运转,破坏金融秩序,抵消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甚至危及整个社会的稳定。 造成乡镇财政赤字及债务的原因很多。本文侧重从制度方面进行分析,揭示深层次的原因,认为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滞后,以及我国现行的二元社会结构是造成农村贫困、农业落后以及乡镇政府财政困难、负债增加的主要制度性根源。另外,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低,财源基础薄弱也是其中重要的原因。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以及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能否有效解决乡镇政府负债问题已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本文综合运用政府经济学,公共管理以及公共财政理论,尝试从制度分析角度,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出化解乡镇债务的对策和建议。本文认为,除了加快乡镇经济发展和采取相应的财务措施外,必须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实现财权事权相对应,并改变公共产品供给的二元社会结构,才能有效解决乡镇财政赤字与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