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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友兰在中国传统儒家哲学的基础上,吸收了西方理性主义学说,在他的《新原人》一书中提出了“人生四境界说”,形成了他的人生哲学体系。冯友兰根据人“觉解”的不同,把人生境界从高到低划分为四个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层层递进。自然境界中的人的行为是顺习或顺才的,一切行为都是出于自然本性或生物本性,对所做的事并没有清楚的了解,觉解程度最低;功利境界中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和目的有了自觉的了解,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追求“他自己的利”,其后果可能有利于他人,也可能有害于他人,但动机都是利己的,都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道德境界中的人的行为是“尽职尽伦”的,对社会有了较高的觉解,认为义与利、人与社会都是统一的,强调“行义”和“为公”,此境界中的人是“贤人”:天地境界是最高境界,此境界中的人觉解程度最高,处于此境界中的人都是“圣人”,能够超越社会整体,意识到人是宇宙的一员,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和修养。本文主要从伦理学的角度对冯友兰的人生境界说进行了分析,分别将四个境界与道家自然观、传统儒家义利统一观、孔孟及宋明理学、西方功利主义等伦理思想进行比较,对冯氏的人生境界说进行了伦理学解读,对其中所蕴含的理性人性论、“义以为上”的义利统一观、“人我合一”的群己观、理性原则下的道德行为、超道德的幸福观进行了阐述,并从情感这一视角阐释了其“和谐”思想,从而揭示了人生境界说所蕴含的丰富的伦理价值和意义。本文认为人生境界说不仅有利于人生价值的实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时,“天地境界”中所体现的“和谐”思想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理论价值。另外,本论文也指出了人生境界说存在的局限之处,并分析了原因和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