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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城镇化发展已经到了由局部向全面转型的重要时期。2014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作为新时期新型城镇化全面发展的指导准则。然而农村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中的核心,农村有巨大的潜力等待挖掘。由此引发的农村建设与发展引起了各界学者的极大关注。如何在农村建设与发展中寻求自身特色,避免“千村一面,如何使农村建设具有“乡愁”的味道美丽乡村,锁住人们的记忆,使农村对于城市具有同样的吸引力等一系列问题都是摆在众多学者面前的重大课题。基于此背景作者以吉林省农村建设规划评价为题进行研究。吉林省作为一个欠发达地区的农业大省,农业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46.3%,农村建设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自2006年新农村建设提出以来,全国范围内吉林省首先推出《吉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吉建村(2006)10号,对吉林省新农村规划编制进行指导,吉林省农村建设经过了小康村时期、新农村时期、推进村时期,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如何在新一轮的农村建设热潮中高效且妥善的进行解决,并对农村建设进行全方面的、时时的监督与管理是当务之急。吉林省在农村建设规划评价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遂针对吉林省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结合省情,建立行之有效的农村建设规划评价指标体系迫在眉睫。本文对吉林省农村建设规划评价的研究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背景入手对其建设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对农村建设发展影响因素进行概括总结;第二部分,界定研究范围及对相关的名词进行解释,同时确定研究的方法,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方式对吉林省农村建设进行评价研究;第三部分,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并总结吉林省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结合吉林省省情,构建吉林省农村建设规划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AHP层次分析法对指标体系进行量化处理。选取吉林省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不同类型的六个典型村正进行研究;第四部分,为防止研究的主观性选取,另外选取三村庄以对比的方式对评价结果进行实例验证,以检验评价方法及评价指标体系的有效性。通过对吉林省农村建设规划评价的研究旨在用全面有代表性的指标对吉林省农村建设情况进行评价,使决策者了解和掌握当前农村建设基本情况,从而为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加强村庄规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