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90年代以来,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建设用地的激增导致耕地锐减,人地矛盾日益加剧。国家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重新提出土地整理,此后全国广泛开展了土地整理实践,并在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土地整理实践的开展,目前已有大量项目竣工验收进入运行阶段,这些项目决策是否正确、预期目标和效益是否实现等尚不明确,急需进行后评价。因此对已竣工土地整理项目进行后评价,已成为当前提高区域土地整理规划水平和项目决策管理水平,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持我国土地整理事业健康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论文在总结现有土地整理以及土地整理后评价研究的基础上,探讨了土地整理后效益评价的理论基础,认为可持续发展理论、土地供给理论、成本收益理论和系统论是土地整理项目后效益评价研究的基础理论。在基础理论的支撑下,论文分析了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林工程对土地整理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不同影响。然后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三方面构建土地整理项目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江苏省泰兴市分界乡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重点项目为例,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建立了各评价指标的模糊分布函数,在单因素模糊评价基础上进行项目后效益的模糊综合评价。结果表明:泰兴市分界乡土地整理项目综合评价等级为“良”,项目建设从整体上取得了比较好的效益。其中,经济效益的特征值为1.611,社会效益的特征值1.505,生态效益的特征值为1.938,可见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最好,经济效益次之,生态效益最弱。根据评价结果及项目规划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认为: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以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统一为原则;要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建立土地整理成果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并不断完善土地整理项目后效益评价体系使之上升为行业标准,以便更好的为土地整理决策、规划、实施和监测评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