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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学者指出:“当今世界,经济即国力,能源是基础”。这句话道出了能源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然而,自上世纪末叶起,世界各国就面临着这样一个难题:经济发展引发能源需求不断增加,而传统能源供应短缺且价格持续上涨。鉴此,如何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能源供应不足问题就成为各国必须面对的课题。另一方面,传统能源使用所导致的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问题日益突出,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变得越来越尖锐。怎样突破这一困境,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亦成为我们亟待应对的重大课题。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可再生能源以其清洁、永续的特性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并以其发展作为上述问题的解决路径。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各国政府普遍采取了财政、金融、价格、税收等多种手段激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在这些激励措施中,税收手段因其更强的法定性和稳定性等特点,具有其独特的优势,更值得我们深入探讨。本文采用法学、经济学多学科研究的方法,针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所面临的主要障碍,通过对国外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税法制度的述评和对我国现行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税法制度的分析,找出我国现行税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措施,以期为我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税法制度的完善尽绵薄之力。本文第一部分对可再生能源进行了简要的介绍。首先对可再生能源的概念进行阐释,明确可再生能源的内涵及外延;其次对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意义进行论述,阐明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最后介绍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现状。第二部分论证了税法制度对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作用,阐明较之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财政、价格等手段,税收手段所具有的独特优势。第三部分介绍了国外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法制度。美国、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其可再生能源发展水平处于当今世界前列,而这些国家的税法制度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部分即是对美国、德国等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税法制度进行介绍并分析其优点和经验,以期为完善我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法制度提供借鉴。第四部分对我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法制度进行了梳理和考察,从现行税法对可再生能源和传统化石能源这两方面所做的安排入手,论述我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法制度的不足之处。第五部分对完善我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法制度提出了建议。首先,该部分论述了完善我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税法制度的总体思路——对可再生能源进行正向税收激励和对传统化石能源进行逆向税收限制,并使税法调控贯穿能源产品再生产全过程;然后依据总体思路提出具体的完善我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法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