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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制度是当前卫生政策研究的热点之一,而医疗保障体系的疾病经济风险控制效果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的核心内容,其降低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的作用是衡量疾病经济风险保护效应的重要指标。我国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别产生于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这种政府主导型的医疗市场体制的建立,是为了有效保障劳动者的利益,避免个人和家庭因疾病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保障居民的基本卫生需求。伴随着医疗卫生费用的上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否能够有效降低居民的灾难性卫生支出?不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保护效应是否存在差别?为此,有必要对这些问题作深入探讨和分析。本文利用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数据(China Health and Retirement Longitudinal Study,CHARLS),旨在测算中国中老年慢病家庭的疾病经济风险,探索相关影响因素,比较分析三种基本医保制度以及两种性质的基本医保制度对家庭疾病经济风险保护效应的差异。本文采用Logistic回归和多元线性回归分别分析影响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和发生强度的因素。结果显示中国中老年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和发生强度较高,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慢病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率和发生强度均高于非慢病家庭。中老年慢病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婚姻状况,是否得到经济帮助,是否有65岁以上老人,是否患有两种以上慢病以及老年人就医行为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降低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的保护效应显著低于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在降低灾难性卫生支出的保护效应上差异不显著;强制型医疗保险降低灾难性卫生支出发生的效果比自愿型保险好,因此政府在关注医保覆盖率的同时应该注重医疗保障水平的公平性,应该注重对中老年慢病群体特别是农村地区特殊脆弱群体的保护,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适当提高慢病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