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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媒体不时会有执法人员粗暴执法的报道。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采用粗暴的执法方式,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些粗暴执法现象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与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理念相悖,对构建良好的官民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加强粗暴执法的防治,推进文明执法,对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选题背景与意义,写作过程中查阅的国内外文献,文章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点,为下文的整个论述作好了准备。文章第二部分概述了行政执法的涵义和作用以及粗暴执法的涵义和特征。行政执法对保障和实现人权,确立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粗暴执法则恰恰是一种侵害相对人人权,危害秩序稳定的一种执法行为。文章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目前粗暴执法的主要表现、存在的原因及对社会发展的危害。我国目前在城管执法,征地拆迁,交警执法等领域存在大量的粗暴执法现象,影响了政府形象和社会的稳定发展,也给政府行政管理加大了难度。文章第四部分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借鉴美、德、日、法等国有益经验,从执法听证程序控制,执法责任承担,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等四个方面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控,预防和治理粗暴执法行为。文章第五部分论述了我国防治粗暴执法的法律对策。文章论述了要从理念上加以引导,加强执法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文明执法;要严格程序控制,加强执法程序管理;要加强对实施粗暴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个人责任的承担,以责任约束执法行为;要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以提高执法质量;要加强执法监督来防治粗暴执法。文章最后一部分是结论,重申了文章的主要观点,指出粗暴执法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仍有待各位学者继续研究其更有效的防治对策,共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