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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科学技术作为刑事案件的勘查、证据提取和物证检验等过程不可或缺的部分,为查明案件的事实情况提供线索、提供科学证据,在刑事侦查、诉讼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与此同时,随着科技迅猛发展,中国的刑事案件也出现了很多前所未有的新的形式和特点,传统侦查方法和手段也因此受到挑战。因此,不断增强和提高刑事科学技术管理水平,构建科学、合理的、服务型的刑事科学技术管理模式显得尤为重要,既有理论意义,也有广泛的现实实践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随着近年来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管理和队伍建设的不断加强,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在刑事科学技术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一些普遍的、根本性的问题依然存在。 本文通过探讨刑事科学技术管理的基本理论及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进行梳理、分析,并以L区的刑事科学技术管理现状为研究对象,结合全国目前刑事科学技术管理现状,客观分析管理及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当前,刑事科学技术管理的问题主要存在于以下四方面:部门办事效率不高;物证流转和情报资料管理不规范;基础硬件建设和技术水平薄弱;专业人才队伍不稳定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本研究结合管理学相关知识,从组织体系、管理制度、经费安排和人员培训四个层面着手,以期完善刑事科学技术队管理运行机制。通过理清形式科学技术部门的权责关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来提高办事效率和组织机构管理的顺畅性;通过建立物证管理链条,建立健全资料管理机制,加强个人信息保障和监督程序来进行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通过加强经费投入和科研投入力度来解决技术薄弱问题;同时,通过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开展人才交流等方式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共同完善刑事科学技术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