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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E-Government)是指国家各级政府部门综合运用现代信息网络与现代数字技术,彻底转变传统工作模式,实现公务、政务、商务、事务的一体化管理与运行。电子政务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改革药品监管体制重大决策,到2003年组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至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坚持边组建、边改革、边工作,成效显著。但另一方面,近年来,人民群众对用药安全的需求与药品产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各种药害事件的发生频频不断。我们正处于矛盾凸显期和事故高发期,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验。机遇与风险并存,挑战和发展同在,对监管工作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加强电子政务,推行数字化监管对维护药品安全具有着重要意义。首先,推进数字化监管是提高监管效能的有效途径。第二,推进数字化监管是适应监管形势发展的必然选择。第三、推进数字化监管是规范监管行为的快捷方式。当前,药品数字化监管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化意识不够强、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尚未建立、标准化工作尚未展开、系统建设和应用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效率需要提升、网络及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系统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信息化综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信息化组织结构不尽合理、系统安全体系有待建立、“信息孤岛”现象影响资源共享、信息化建设专业人才缺乏、资金短缺成为制约信息化建设的瓶颈,亟待改革探索,长远规划,夯实基础,提高效能。根据以上分析,我们提出“数字化监管”的目标。“数字化监管”目标,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共同构建和谐社会,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大背景下提出的,是《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在“十一五”期间列出的公众关注度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业务流程相对稳定、信息密集、实时性强的政府业务重要内容,与财政管理、税收管理、金融监管、进出口管理一道排在优先发展位置。“数字化监管”的提出,严格遵守了《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国家电子政务“十一五”规划》等相关法规。具有高度的必要性和较强的可行性。“数字化监管”的主要内容是:1.建立食品药品“数字监管”综合发展体系规范;2.建设覆盖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统一电子政务网络;3.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的资源共享与业务平台协同机制;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5.提升公共服务效率;6.建立新的整体安全防御体系;7.完善电子政务建设、管理、运行体制;8.全面建设信息化综合管理体系。具体而言,“数字化监管”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应用系统规划;技术支撑平台建设规划;信息系统安全平台;综合管理体系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