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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政府扶持农民发展的重要载体。但合作社作为一种组织形式,与一般的企业有所不同,其组织宗旨中包涵着很大程度的社会公平与公正的目标,同时追求公平与效率。由于这种制度上的反市场性,使得政府介入合作社成为必要。新泰市作为山东省的经济强市,现在正处于煤炭依赖型城市转型的关键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为新泰市农业经济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这与新泰市政府介入合作社的方式和行为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本文针对新泰市的实际,研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模式,提出了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制约发展的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策建议,对今后指导新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论文主体分为六个部分,首先分析了当前国内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研究现状,以及政府发挥作用的现状,并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确定了研究的技术路线。第二部分对合作社的定义以及所依据的理论给出了阐述。第三部分详细分析了新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包括数量现状、经营范围、运作模式,并对三种模式的合作社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了政府发挥的作用;又对新泰市政府当前的做法、目标、保障措施进行了阐述,最后对新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和发挥出的作用进行了分析和总结。第四部分指出了当前新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政府在推动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对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因素进行了分析。最后对新泰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