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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Trial Pay公司创始人Alex Rampell将“线上下单,线下消费”的模式命名为“O2O”(Online to Offline)。2015年以来,“O2O”模式进入快速发展期,网络外卖即外卖“O2O”作为O2O经济发展模式中的重要分支也不例外。网络外卖以其方便性和多样性赢得了都市年轻人的青睐,但其高速增长的销量背后伴随着商家生产的食品卫生安全不达标、第三方平台审核把关不严、政府监管不是很到位、消费者知情权难以保障等问题。本文针对网络外卖法律监管过程中产生的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并从食品安全角度提出法律规制建议。文章除“引言”和“结语”外,由以下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网络外卖食品安全法律监管阐释。本部分介绍了“O2O”、“网络外卖”、“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网络外卖食品安全法律监管”这些基本概念,以界定研究的对象;探析了网络外卖三方交易主体间的法律关系,为后文分析监管问题做铺垫;并且阐述了网络外卖食品安全法律监管的相关理论基础,为监管对策的提出提供理论思路。第二部分:我国网络外卖食品安全法律监管现状及问题。本部分先是介绍了我国网络外卖领域的立法现状,发现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之处;又分析了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商户、消费者在网络外卖交易中各自面临的法律风险;最后对我国网络外卖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从监管主体、监管标准、监管立法、监管内容四个方面加以梳理。第三部分:网络外卖食品安全法律监管域外实践及经验。本部分介绍了美国和欧盟的网络外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法律监管体系,通过探讨美国与欧盟国家的合作治理、网络化监管等先进理念,以期给我国网络外卖食品安全法律监管带来有益启示。第四部分:完善我国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对策。本部分针对网络外卖食品安全法律监管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法律监管建议。一是规范网络外卖经营主体准入机制;二是创新网络外卖食品安全法律监管方式;三是健全网络外卖食品安全法律监管具体内容;四是完善网络外卖食品安全法律监管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