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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近年来,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并已经成为一个国际性的问题。例如1996年英国爆发的疯牛病、1997年香港爆发的禽流感、1998年东南亚爆发的猪脑炎、2001年欧洲爆发的口蹄疫以及最近爆发的全球范围内的甲型H1N1流感等都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我国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也不容乐观,曾经震惊全国的苏丹红事件和“瘦肉精”事件、猪蓝耳病等大型动物疫病、大规模爆发的禽流感事件、“三鹿”奶粉含三聚氰胺事件等等。这些事件的发生,引起了人们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恐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也不断地侵害人们的健康以及生命。因此,我国要加强对畜产品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使我国居民可以放心的购买、食用畜产品。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完善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图规范畜禽饲养者和畜产品销售者、经营者乃至执法者的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本文综合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多学科的基础理论,对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涉及的大量基本问题进行理论研究,以多学科的视角对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为研究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理论基础。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并对湖北省黄州市和红安县两个地方进行实地考察,从畜禽饲料、兽药的生产、销售环节——畜禽的饲养环节——销售、贮运活畜禽环节——畜禽的屠宰加工环节——畜产品的销售、贮运环节这五个环节进行分析,找出目前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不足。并对国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行了分析,找出其存在的优缺点,在借鉴国外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对策。